4K智慧文化馆互动演播教室建设(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6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市文化馆
项目名称:4K智慧文化馆互动演播教室建设(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要求,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体现新时代发展趋势和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大繁荣,为我市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创建期内,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查漏补缺,提档升级,补齐短板,实现所有创建任务全面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结合《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发挥中山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的地位优势、宜居精品城市优势、丰厚多彩的本土人文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四方联动、五级共建、六大文化之城”中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模式,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供需对接、特色鲜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兴城美、文产融合的文化引领型城市。
为促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2019年中山市文化馆根据《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2018-2020)》,委托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实施了4K智慧文化馆互动演播教室建设(一期),把中山市文化馆中心馆、小榄镇总馆、火炬开发区分馆、南区分馆、三乡镇分馆、东凤镇分馆、坦洲镇分馆等组建成1个主馆+6个镇区总分馆的互动课堂系统,并实现了“云课堂”节目在中山市有线电视网络电视端及手机端直播及点播。
2020年,中山市文化馆拟在4K智慧文化馆互动演播教室建设(一期)基础上开展4K智慧文化馆互动演播教室建设(二期)工程,按统一标准建设18个镇区分馆的互动教室。“智慧文化课堂”互动演播室项目一期和二期完成后,将构建起全市1个主馆+24个镇区总分馆的互动课堂系统,进一步拓展“智慧文化课堂”的社会效应。同时,通过4K智慧文化馆建设,建成多媒体智能互动演播室,将线下文化资源整合进数字电视平台和手机微信平台,传播到千家万户。
2、系统要求
(1)本项目所有接入点要求与中山市文化馆4K智慧文化馆互动演播教室建设(一期)进行无缝对接,核心设备与一期兼容,且本项目所建设的18个分馆能与主馆及已建的6个分馆实现互联互通。
(2)本项目所有接入点的信号能够与中山市有线电视平台对接,实现在中山市范围内通过有线电视互动机顶盒观看中山市文化馆组织的直播及其点播节目。
(3)中山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的节目单与中山市有线电视网络平台同步,实现手机微信客户端观看中山市文化馆组织的直播及其点播节目。
3、项目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建设的详细实施方案,采购人与供应商确认实施方案后180日内须完成系统交付使用。
(二)具体采购内容
1、接入点清单
序号 | 分馆名称 | 备注 |
1 | 东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2 | 古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3 | 港口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4 | 民众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5 | 黄圃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6 | 石岐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7 | 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8 | 五桂山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9 | 沙溪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0 | 大涌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1 | 三角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2 | 阜沙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3 | 南朗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4 | 神湾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5 | 板芙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6 | 东升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7 | 横栏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18 | 南头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 分馆 |
2、项目清单
(一)18个镇区分馆项目需求清单 | ||||
项目 | 子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镇区分馆(2机位) | 云课堂终端组成(一体机) | 套 | 18 | |
可视化操控软件 | 套 | 18 | ||
可移动高清摄像机 | 台 | 18 | ||
摄像机移动支架 | 个 | 18 | ||
IP网络摄像机(教师防爆款半球) | 台 | 18 | ||
无线麦克风 | 对 | 18 | ||
音箱 | 对 | 18 | ||
线材 | 套 | 18 | ||
后台管理系统 | 后台管理系统 | 台 | 1 | 安装于机房 |
教室互动并发许可 | 项 | 2 | ||
(二)一期增补设备需求清单 | ||||
项目 | 子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主馆 | 专业录音调控台 | 台 | 1 | |
非编编辑仪 | 台 | 1 | ||
提词器 | 套 | 2 | ||
定制显示终端 | 台 | 1 | ||
移动支架 | 个 | 1 | ||
无线麦克风 | 对 | 2 | ||
主馆 | 云课堂终端组成(一体机) | 套 | 1 | |
可视化操控软件 | 套 | 1 | ||
可移动4K摄像机(专业级) | 台 | 2 | ||
摄像机移动支架 | 个 | 2 | ||
IP网络摄像机(教师防爆款半球) | 台 | 1 | ||
无线麦克风 | 对 | 1 | ||
音箱 | 对 | 1 | ||
触摸一体机 | 台 | 1 | ||
线材 | 套 | 1 | ||
主馆及分馆 | 翻页笔、激光教鞭 | 套 | 26 | 主馆2套,24个分馆各一套。 |
项目备机 | 云课堂终端组成(一体机) | 套 | 1 | 项目备机 |
(三)项目服务 |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专线传输服务 | 项 | 18 | 30M电路专线 |
直播/点播服务 | 场 | 按合同期内采购人实际需求计算 | 含点播、含电视端、微信端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022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合法授权,专业资质。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隶属于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山市唯一一家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大型现代化有线广电网络运营商,具有内容公信力强、观众、企业认可度高等业务及行业优势。因本项目要求达到教学内容4K直播,并可通过数字电视平台进行互动点播及展示,其他运营商或信息服务公司不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和专业视频传输直播能力,只有广电网络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具备4K超高清视频传输能力和技术力量。同时,中山广电网络可在其数字电视平台开发专属互动教学板块,实现多屏互动、教学资料重复点播学习的功能。能够满足项目互动教学和传播推广的核心诉求。
(二)专利领先技术权威。
中山广电网络在该项目中的核心技术供应商是国内视频编解码技术领域的专业团队,具有超过30项的视频编解码、视频传输、视频分发等视频技术专利或授权,并且参与中国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标准制定,主要团队成员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视频多媒体技术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实力。
该项目的建设涉及众多的产品领域协同支撑,从广电教育云平台建设、智慧教室建设、集控中心建设、直播平台建设、专业的转编码建设以及视频信号无缝对接广电平台的技术集成、电视机大屏的转播和教室的装修设计等等,都需要专业的产品及成熟的集成管理来共同完成,而且互相之间连接紧密,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效果,因此要保障项目建设的优质效果,建设过程的顺利推进,都需要以中山广电网络牵头来实现项目建设。其他厂商无法达到上述功能、性能、建设效果及要求。
(三)安全播出 保障到位
广电网络作为“党媒政网”,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安全播出要求,把安全播出做为企业的生命线。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以及高安全性。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光缆传输干线网实施细则)》,对节目制作、传输、播出等各个环节进行信息安全和播出内容进行政策与机制干预。
其广播电视组网传输链路采用冗余备份设置,具有高可靠性的OTN综合传输网,接入网采用电视宽带双通道传输,高带宽、低时延,4K传输顺畅不卡顿。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安全播出的相关管理要求,通过对直播信号进行一定时间的延时安播监审,和全面、严格的节目内容审核能力及经验,确保直播信号稳定传输的同时严格过滤和把控直播内容的信息安全和内容安全。
其他厂商无相应的管理机制和风险把控手段和能力,无法对项目直播进行过程监管。
综合上述项目运营管理需求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实现本项目的业务需求和运营管理,唯有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和相关资质、能力符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此外,从项目风险把控角度,为确实做好项目运营中的节目直播和节目内容审核管理,避免出现不当言论、不雅动作及其他风险因素,中山广电网络提供的项目安全运维管理手段和能力也是项目维保需求的重要构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裕路93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8座11层1卡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宋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山市文化馆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号
联系电话:0760-8826370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中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0760-88266299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方式:0755-8371033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