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05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7-03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7-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期:2017年11月30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具备上述其中一种证书,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均须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的查询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均须提供);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的声明函原件均须提供);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与其它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除上述特别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只要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主体方公章即可;②本项目不接受三个及以上的法人联合体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1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具备上述其中一种证书,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提供);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与其它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复印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不接受三个及以上的法人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12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6日9:00-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光东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13827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麦敏静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10(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