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南厂区路面硬化(三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0日 期:2020年 8 月 10 日 采购编号:0658-20008F10739
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南厂区路面硬化(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各投标人请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A |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南厂区路面硬化(三期)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后, 投标人5天内出具施工方案交由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45天内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工程量和验收。 |
2. 投标人可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道路施工/地坪硬化/市政工程项目,且金额不少于100万的合同业绩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至2020年 8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24小时制)。
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31 日 10 时00 分(24小时制)。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5室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成功报名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说明:邮件的标题格式:“投标人全称”关于采购编号后四位的报名资料】
6.1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sztc.com/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6.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将“上述资格标准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同时新建一个可编辑的word文档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电子邮箱”)、招标文件 汇款底单(汇款单须备注公司全称、采购编号后四位)、“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邀请第11条,投标人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和“购买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邀请第12条,投标人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以上报名pdf整合文档、可编辑的word文档、汇款底单、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领取标书登记表共5个资料齐全且标书费到账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
备注:
1)、汇款时间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00前到账,否则报名无效;
2)、购买文件报名资料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0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否则报名无效;
3)、如需邮寄另付6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 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经营部
开户银行:农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270501040007312
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时的资料形式查验不代表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或开标小组的资格审查意见。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认定,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或开标小组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决定。
7、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或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邮编:523009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
电子邮箱:szgjzb@163.com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
联系人:颜工
电 话:18822965709
电子邮箱:3056362134@qq.com
10、中粮油脂专业化公司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010-85005746
传真:010-85625199
电子邮箱:gaoyihua@cofco.com
11、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此函仅限项目报名程序使用)
致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我司作为增值税合法纳税人,对我司及本项目情况声明如下:
1)我司为()(请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发票均为:()(请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国税代开)”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
我司承诺上述声明均为事实,并将遵照承诺严格履约。若我方无法按照上述声明履约(包括并不限于因我方纳税资格变更、填写错误等因素),导致采购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足额抵扣的,受影响的部分,采购人有权在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或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或采购人有权全额没收我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中已明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仅适用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使用,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进行填写。
2、“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不等同于招标文件中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格式进行填写。
12、附件二:购买标书登记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中文) | ||||
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 | |||||
招标编号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E-mail地址 | |||||
公司地址 | |||||
所报名项目名称 | |||||
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要求。 | 承诺人签名(手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