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西站枢纽配套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西站枢纽配套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佛山西站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西站枢纽配套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对佛山西站进行停车场出入口增加道闸设备。工程建安费为3592523.80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内完工。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停车场管理中心设备、东西停车场出入口设备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可持现金或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缴款的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③收款人开户行:建设银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④款项来源:停车场改造(第二次)。
时间: 2020年10月28日8时30分~2020年11月4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
5、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兴科路5号C座(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C座2楼会议室)。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招标人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兴科路5号C座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887176
联 系 人:朱小姐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张先生、劳先生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szgj201200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