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0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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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编号:0658-20021B111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

2、标的数量:3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大涌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阜沙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神湾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通知,120日历天内交货并在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声明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级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同类意思表述)。

3.4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含)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10日至 2020 11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1202 09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3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szt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

5、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购买人身份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0)88339727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山经营部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何先生、雷先生                

电话:(0760)88383760                 

传真:(0760)88330182

邮编:5284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