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要情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4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要情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16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12-025-0288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要情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7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要情系统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要情系统;

2)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发、部署、调测,并提交上线运行。其中100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的开发、部署、调试工作,90个自然日系统试运行时间,10个自然日完成系统内部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或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关键页,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04 日至 2020  12  1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16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  16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编号:0658-20711B11186,采购表编号:行政(20)2230;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磋商文件。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操作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业务系统>>参与投标>>在相应项目处点击‘我要投标’。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时携带数字证书到投标现场进行电子签到。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14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7、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购买人身份证。

8、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时携带数字证书到投标现场进行电子签到。

9、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760-871618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宋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2318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方式:0755-83710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宋小姐

电话:0760-88389863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