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1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701SZTCB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车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2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5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1

公车租赁

5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jcy.hcq.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 (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苏屋墩路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566096

传真:0752-2566063                    邮编:516002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   

联系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81529

传真:0752-2881502                    邮编:516002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8152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