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佛山地铁车辆架修委外项目(广佛线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9项目编号:0658-21005K10382
1.招标条件
2021年-2022年佛山地铁车辆架修委外项目(广佛线二期),招标人为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佛线夏南车辆段/投标方场地(详见项目需求书说明)
2.2 项目规模:广佛线二期配属的6列4节编组B型列车。
2.3 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质保期满止(质保期自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每列车质量保证期为5年或列车进入下一个大修作业扣修为止,先到为准),具体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1列车扣修:2021年9月初(暂定);
第6列车交车:2022年4月底(暂定);
以上时间是初步计划,具体时间按项目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及列车公里数确定。首列车架修时间计划为3个月。每列车扣修里程不允许超过75万公里。对于超5年运营的列车,投标方应于30天前提交车辆欠修评估方案,对于超5年运营的列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因欠修导致的列车晚点、清客、救援等故障,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方应根据上述工期策划统筹安排整车的架修工作,合理制定详细的整车架修工作计划。计划表应用Microsoft Project软件编制,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架修工期计划进行调整,投标方全力配合。
2.4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4749.4339万元。
3.资格审查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备注:
(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或维修维护(含架修或大修)或技改业绩。
(2)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或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或项目名称、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日期以及合同双方盖章签字页)。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现场购买或电子邮购的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
(1)现场购买方式:
投标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电子邮购方式:
投标人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871866058@qq.com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交纳到以下账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备注:车辆架修委外维修项目 。
报名登记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9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05月26日17时30分止。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套(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售后不退),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06月0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06月0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 系 人: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757-83921423、0757-83939009
电子邮件:1817984396@qq.com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