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9月2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J2021-015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预算金额:5,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人民币5,580,000.00元 | 人民币5,58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
1.整备工作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完成物资储备库及应急物资器材的整备工作。
2.运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经采购人确认物资器材及储备库整备进度达到50%(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项目任务书)四、运维服务要求”)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8月12日至 2021年8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网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083706145@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银行账号:11007305274301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栏港分局
地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756-771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0756-2173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文(代理机构)/毛工(采购人)
电 话:0756-2173702/0756-7712585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高栏港分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