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3年运营事业总部后勤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不区分线路)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项目编号:0658-21021K10906
1.招标条件
2021年-2023年运营事业总部后勤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不区分线路),招标人为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招标人所管辖各场段及所管辖各场段食堂。(具体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2.2 项目内容:主要为保障用工单位所辖场所的食堂,以及用工单位要求的机动车行驶区域的日常运作的用工劳务派遣,派遣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费用预估为47125908.69元,该费用无须投标人报价。①车辆方面:车队长、副车队长、驾驶员岗位;②食堂方面:仓管员、大厨、点心班长、点心师、厨师班长、厨师、帮工、厨工。(详见项目需求书说明)
2.3 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40720元。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现场购买或电子邮购的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
(1)现场购买方式:
投标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电子邮购方式:
投标人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871866058@qq.com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交纳到以下账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备注: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报名登记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09月17日17时30分止。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套(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售后不退),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 系 人: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齐工
电话:0757-83939027、0757-83939009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