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行物业管理招投标课题研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6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采购人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深圳中行物业管理招投标课题研究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择1家专业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课题研究工作,预期成果包括《深圳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及附件《深圳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信用评价细则》、《深圳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编制说明》、《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体制机制研究报告》、《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和流程》。为实现上述预期成果,本项目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调研物业管理单位、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并针对这些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调研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大会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银行账户管理问题和诉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国家政策制度要求与深圳市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全新的物业招投标管理体系,编制相关管理规定文本,以及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物业管理招投标课题方案”。
二、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被邀请谈判人须为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三)被邀请谈判人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须包含理论调研或课题研究。
(四)被邀请谈判人须具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其下属单位课题研究的经验或具备物业管理招投标课题研究的经验。
(五)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六)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七)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和政府采购对其执业行为处罚和惩戒的记录。若为采购人过往合作商,则应在近三年的合作中,没有因服务或其他问题受到(有效)投诉及造成负面影响的记录。
(八)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九)采购人保留将项目中不同的采购内容授予其它被邀请人的权利。
(十)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人的责任。
(十一)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被邀请人,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被邀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被邀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十二)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其它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子公司(但国家控股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十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四)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十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含辖属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采购及请购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三、报名须知
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按照《深圳中行物业管理招投标课题研究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承接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其下属单位课题研究的合同或中标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支持材料的纸质件送达采购人的以下联系地址,并请同时将相关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的以下联系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何文养(22333105)、施月(22332705)
2、邮箱: cghewenyang_sz@mail.notes.bank-of-china.com
3、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27楼2701室
4、邮编:5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