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改造包装油货架项目招标公告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改造包装油货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8


日    期:2021  10    18 

采购编号:0658-21008F11023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改造包装油货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工期

A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改造包装油货架项目

1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改造包装油货架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培训等,包括:提升机,四向穿梭车、货架、输送线、电控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等,完全实现全自动入库、储存、出库及空托盘回库等功能起点从小包装生产线,终点到仓库发货平台2#、6#、7#卷帘门口,全过程智能存储和自动搬运。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以工艺设计要求及图纸为准。

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总周期不能超过150个日历日。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详见以下网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sztc.com)。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授权文件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自动化仓储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业绩,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的安装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个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如投标人不满足安装要求,投标人可指定委托设备安装公司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安装公司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与设备安装公司签订的分包协议,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个证明材料不予承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0月 18 日至2021年 10 月2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11月09 日 09时30分至10 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09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5室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成功报名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电子版,发票开标当日领取。【说明:邮件的标题格式:“投标人全称”关于采购编号后四位的报名资料】

6.1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sztc.com/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6.2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单位请将“上述资格标准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同时新建一个可编辑的word文档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时的邮箱】”)、汇款底单(汇款单须备注公司全称、采购编号后四位)、“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详见本公告第10条,投标人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和“购买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第11条,投标人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以上报名pdf整合文档、可编辑的word文档、汇款底单、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购买标书登记表共5个资料齐全且标书费到账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标文件 电子版】

备注:1)、汇款时间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00前到账,否则报名无效;

2)、购买文件报名资料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0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否则报名无效;

3)、如需邮寄另付6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采购文件 无法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经营部

开户银行:农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270501040007312 

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时的资料形式查验不代表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意见。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认定,以本项目评审委员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决定

7、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邮编:523009

联系人:张小姐、练先生  电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

电子邮箱:szgjzb@163.com

9、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公园路11号              邮编:523009

联 系 人:颜女士(招标人代表)           电 话:(0769)89769999-8807         

10中粮油脂专业化公司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85019439

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

11、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此函仅限项目报名程序使用)

我司作为增值税合法纳税人,对我司及本项目情况声明如下:

1)我司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发票均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国税代开)”或B.“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方式为( )

(请选择:

 A.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部分增值税税金为( )元,安装部分增值税税率为9%,安装部分增值税税金为()元,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为6%,服务部分增值税税金为()元。

B. 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是无法区分设备、安装及服务的价值,税率一律为13%,增值税税金为()元。

C.我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增值税税金为()元。)

我司承诺上述声明均为事实且符合国家税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将遵照承诺严格履约。若我方无法按照上述声明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纳税资格变更、填写错误等因素),导致招标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足额抵扣的,受影响的部分,招标人有权在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或保留法律追诉权利要求中标人进行等额赔偿,或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或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我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中已明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仅适用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使用,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进行填写。

2、“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不等同于招标文件中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格式进行填写。

 

12、附件二:购买标书登记表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文)

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


招标编号


报名时间


联系人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E-mail地址


公司地址


所报名项目名称


承诺

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要求。

承诺人签名(手签)








 

1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风控部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