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行罗湖金服署深港口岸经济带相关课题研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4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采购人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深圳中行罗湖金服署深港口岸经济带相关课题研究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择1家专业机构开展罗湖金服署深港口岸经济带相关课题研究工作,预期成果包括:

1、深港口岸经济带金融服务需求分析报告。根据问卷调查及数据收集

实际情况,结合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地政策研究和对标分析,对口岸经济带金融服务需求进行深度分析,提出优化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政策建议,形成向人民银行、外管局、银保监局及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事项清单。

2、罗湖口岸消费指数研究报告。根据问卷调查及数据收集实际情况,构建包含消费景气、消费便利、消费预期等子指数的罗湖口岸消费指数,同时对餐饮、医疗、教育、娱乐等消费部门进行画像处理,构建特定消费部门景气指数。根据问卷调查以及指数编制分析结果,参考北京、上海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经验,提出促进深港社会融合发展的相关建议。

二、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被邀请人须在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二)被邀请人公司成立不低于三年,且具有指数编制项目经验。

(三)被邀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四)被邀请人经营业务范围须包括经济金融研究咨询,课题研究等相关内容。

(五)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六)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和政府采购对其执业行为处罚和惩戒的记录。若为采购人过往合作商,则应在近三年的合作中,没有因服务或其他问题受到(有效)投诉及造成负面影响的记录。

(七)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八)采购人保留将项目中不同的采购内容授予其它被邀请人的权利。

(九)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人的责任。

(十)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被邀请人,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被邀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被邀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十一)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其它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子公司(但国家控股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十二)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三)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十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含辖属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采购及请购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三、报名须知

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按照《深圳中行罗湖金服署深港口岸经济带相关课题研究采购项

》(详见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承接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其下属单位课题研究的合同或中标书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支持材料的纸质件送达采购人的以下联系地址,并请同时将相关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的以下联系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何文养(22333105)、施月(22332705)

2、邮箱: cghewenyang_sz@mail.notes.bank-of-china.com

    3、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27楼2701室

    4、邮编:5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