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食品公司废气处理工程废气及噪音治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9日 期:2017年 05 月 09 日 采购编号:0658-1700SZTCA015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食品公司委托,就东莞市长安食品公司废气处理工程废气及噪音治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A |
东莞市长安食品公司废气处理工程废气及噪音治理 |
1项 |
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通过项目整体环保验收。(签订合同后, 10日历日内出具设计图纸和方案交由招标人确认;招标人确认后15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至招标人工厂内,完成交货;待招标人通知现场安装时间,不影响生产2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安装及调试完毕后,45日历日内完成环保验收。) |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www.sztc.com (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查阅招标信息,或在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05 月 09 日至2017年 05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24小时制)。
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06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24小时制)。
④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 05 月 09 日至2017年 05 月 15 日(共5个工作日)。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5室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人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邮编:52300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