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2711B1048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4)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5)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提供声明并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投标人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声明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声明函》提供声明。(3)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至 2022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电子邮件报名购买。(一)现场报名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购买人身份证。(二)电子邮件报名购买 1、投标人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stc@vip.163.com): (1)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购买人身份证; (3)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记录或凭证; (4)购买标书登记表。 2、本项目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为银行转账,请投标人按以下账号进行转账: 账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327101040011183 银行行号:103603032715。备注:请投标人办理转帐时注明“0658-22711B10489标书款”。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登记的信息,发送电子招标文件、电子发票及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sztc.com/)。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301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中山市开发区康乐大道43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992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何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89862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林小姐

电 话:0760-8838986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2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