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园数字产业基地项目连廊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园数字产业基地项目连廊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深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比例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深圳园数字产业基地项目连廊工程施工(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1306002203342011)
2.2工程地址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暂定约23.09万㎡,地上建筑面积暂定约21.53万㎡,1#楼为宿舍楼,建筑面积1.55万㎡,12层,高43.6m;2#楼为厂房和停车楼,厂房建筑面积3.09万㎡,9层,高45.5m,停车楼建筑面积2.20万㎡,3层,高14.6m;3#楼为厂房,建筑面积3.33万㎡,9层,高45.5m;4#楼为厂房,建筑面积4.33万㎡,5层,高24.0m;5#楼为厂房,建筑面积2.54万㎡,5层,高24.0m;6#楼为厂房,建筑面积4.33万㎡,5层,高24.0m。地下一层层高3.8m,主要为停车使用,建筑面积1.56万㎡。
室外连廊为单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70㎡,地上一层,其中1#、2#连廊层高5.1m,3#连廊层高6.2m,4#连廊层高6m。
2.3招标范围:本次连廊招标范围包括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图纸深化设计。2、材料复试及各项检验试验、现场检测。3、连廊及楼梯等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结构及其连接、焊接等辅助材料的供货、运输、制作及施工。4、负责楼梯(GT-1~GT-4)主体结构及饰面、栏杆、踏步等材料供货、运输、制作及施工。5、负责连廊主体结构、地面铺装、栏杆及外饰面铝板等供货、运输、制作及施工。6、负责施工中、完工后至交付前,工程范围内的道路保护及清理、冲洗等工作。7、负责连廊及专业交接的预留、预埋的施工,并负责预埋件的制作、供货及施工,并进行预埋件的安装及验收工作。
等以上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包报批、报审、包施工现场周边关系协调、包联动调试、包验收、包保修)、包含配合BIM技术应用与管理以及应由投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维护保修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本项目全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
其中,3#楼地库顶板处预埋件已按总包图纸施工,进场后若因已施工埋件位置、数量、质量等原因需进行优化重新施工,由此产生的拆改、恢复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专业分包人不能拒绝执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具体界面划分要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 (建造师)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管辖区域内(河北省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或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管辖区域内(河北省内),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或行政处罚的企业,在红色警示/行政处罚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工程在投标阶段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冀施工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在中标公示期间内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外省企业须提供)》供招标人核查;
7)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定性评审、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8月18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别提示: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期内)。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可参照: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tzgg/001001/20190419/1f2b76bb-25ea-48c4-b93b-8ec1d7dc77bf.html)。
具体事宜可提前先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中心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深圳市国际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河北深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林工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312-5925183、
17734266183、17732410669 电 话:0312-6737023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展示中心209室
邮 箱:zhaobiao0312@163.com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