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事业总部2022年佛山地铁大厦总部文化宣传建设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6项目编号:0658-22021K11398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运营事业总部2022年佛山地铁大厦总部文化宣传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运营事业总部2022年佛山地铁大厦总部文化宣传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佛山地铁大厦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2.项目内容:拟招一家供应商,提供企业文化宣传展厅建设及员工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主要包括其策划、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服务期限:1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23日。
(1)执行开始时间需视现场实地建设情况而定。
(2)自采购人下达通知书起,原则上需10个月内完成指定需求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等工作,具体结束时间以采购人验收通过为准。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569782.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4.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大型展览馆或展会或科技馆或图书馆等企业单位的策划或设计或制作或施工或安装服务相关项目业绩。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响应。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收到邀请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08月26日08时30分至 2022年09月02日17时30分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现场购买方式:
供应商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供应商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比选文件。
2.电子邮购方式:
供应商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供应商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871866058@qq.com邮箱并将比选文件费交纳到以下账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备注:文化宣传建设服务。
报名登记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0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会议室。
八、响应时间:2022年09月08日09时3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57-83921423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