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JQ08-W1103(2))
发布日期:2023-02-02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JQ08-W1103(2))
二、项目编号:2022-JQ08-W1103(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品目 限价 (万元) | 合同包 限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2 | 2-1 | 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仪 | 详见附件 | 台 | 2 | 98 | 98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福建福州 | 设备 |
2-2 | 细菌药敏实验 | 人份 | 100000 | / | / | / | 福建福州 | 配套耗材 | ||
2-3 | 真菌药敏实验 | 人份 | 5000 | / | / | / | 福建福州 | 配套耗材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耗材报价金额与设备报价金额一同计算价格分。 设备配套耗材明细: 其中2-1为设备配套耗材,此耗材2台每年使用量为20000人份,5年(设备使用期限)使用量为100000人份。 其中2-2为设备配套耗材,此耗材2台每年使用量为1000人份,5年(设备使用期限)使用量为5000人份。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其所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家)均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其所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家)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四)申领方式:网上发售。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发出文件程序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sgzfj@sztcfj.com
2.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办公室(电话:陈湜霖、陈星/15280110587、13720838110、0591-83718387)。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3.缴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账户将标书款递交到指定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账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 。
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示例:在备注信息栏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书款”)。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承办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采购文件,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s://new.sztc.com/)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星、杨林
办公电话: 0591-83718387
移动电话: 13720808110、13559927227
传 真: 0591-83715076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林助理
办公电话:0591-22859782、0591-83706772
移动电话:1895915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