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外聘律所代理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9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银行外聘律所代理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3] 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外聘律所代理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清收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清收
(二)采购数量:1家
(三)服务期限:自签署《广州银行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两年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止。本公告在广州银行的官网(http://www.gzc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已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一年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投标人派出的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税务机关、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曾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行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不存在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投标,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投标,如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同时投标,两者投标无效。
(八)投标人在本项目案件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行没有利益冲突。(提供没有利益冲突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1. 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如未注册会员,请登陆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登录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查询拟参投的项目】—【提交领购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审核时间:工作日09:00-17:00)
2. 领购材料(上传彩色扫描件):(1)《招标文件领购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2)营业执照;(3)标书款缴纳凭证(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公告),汇款请注明“广银采购[2023]9号+公司名称”)。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将“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9:30(北京时间)(注:现场递交,9时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308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308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法如下: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保证金保险(保函)或转账方式递交(仅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一览表》“6.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一)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帐 号:812003488880010009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8654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306-308室
邮编:510180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77662
EMAIL:sztc_gz@163.com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