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 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 招标条件

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编号0658-23005J11389业主招标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映日路南侧、临水路西侧

2.2项目概况:长沙振业城五期建设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与映日路交汇处,该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2029.01㎡,总建筑面积约:108453.8 

项目名称: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勘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范围: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等项目

2.3工期要求

2.3.1期:881天(日历天)暂定为2024年225日至2026年724,具体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接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检测,并要求工程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工期为日历工期,含节假日、阴雨天、停水停电、补桩等所有因素。

2.3.2、中标单位须与本项目其他施工、检验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因缺少沟通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中标单位负责。

2.3.3、建设方可能根据现场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对检测工期做调整。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按照有关约定按期、保质的完成检测任务。未按期完成,亦按1000-5000元/天进行处罚。

2.3.4、由于现场施工作业面的限制,建设方可能不能一次性提交所有招标范围内检测作业面,投标单位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平面布置以及人员、设备、(器材)的安排,以确保竣工日期目标的实现,中标方不应就此提出任何的工期及费用索赔。

2.3.5、检测报告的提交方式

外业工作完成后3天内按分区提交初步报告成果,最后一批检测完成后7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建筑材料检测报告应在收到检测样品后2天内提交。

2.4标段划分:无。

2.5要求检测、试验符合设计规范、“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技术要求”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招标范围:

2.7.1.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2.7.1.1此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2.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包含:⑴水泥⑵钢材⑶型钢⑶细集料⑷粗集料⑹混凝土⑺砂浆⑻砌墙砖和砌块⑼防水材料检测⑽土工及园区道路⑾装修装饰材料⑿预制构件)3.室内环境检测(土建施工完成后的甲醛、氨、氡、苯、甲苯、二甲苯、TVOC七项指标的检测)4.水电检测(含消防水电材料及消防水电现场检测)5.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包括植筋拉拔试验及保护层厚度检测)6.防雷检测7.建筑物沉降观测8.建筑节能检测9.填土厚度检测及外墙垂直平整度10.消防车道承载力和压实度检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7.1.2 招标人提供的“长沙振业城五期桩基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截图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附表包含常规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参数)。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基础 、建筑节能 、道路工程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的资质证书必须为相关部门许可的时间段内;企业需承诺2020年1月以来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或因出具虚假报告等下达整改、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声明函格式详附件

3.4 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筑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上岗证书(须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以上三个专业其中之一)(提供职称证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具有相应工程质量监测检测经验;提供个工程检测业绩。注:考核期限:近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考核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3.7投标人需提交纳税资格证明资料(证明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投标人完整的股东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或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股东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内容不准确或存在缺漏,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3.9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近三年(2020年121日至投标截止日)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及行政处罚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及行政处罚查询截图内容不准确或存在缺漏,其投标做废标处理。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路径为“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查询路径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

5.2投标人需登录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new.sztc.com/ 注册成会员,投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工作人员审核(提交后半小时内审核通过),注册事项联系电话: 400-616-6620。

5.3投标人可于20241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222930分(北京时间)前,(在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ew.sztc.com/)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账号点击-投标管理- 下载文件,或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附件处直接下载。

5.4开标当天未缴纳报名费(300元/每家投标人)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招标答疑及投标人提出问题

6.1招标答疑:将会在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new.sztc.com/)上在“变更公告”中发布,请投标人留意并查看。

6.2投标人提出问题: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new.sztc.com/),在“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中对本项目提出问题,招标人对问题的回复也将在“招标文件澄清查看”中向所有报名单位公开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2 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投标人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对文件的密封情况负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密封不合格的文件。

7.5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new.sztc.com/)上发布。

9. 监督电话:

0755—25862349   0755-25863925

10. 联系方式

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路振业城营销中心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人:徐工

人:张智浩、樊文武                          

   话:0731-85823329

   话:187798612490791-83962310


   箱:152708026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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