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2025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2致各供应商:
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近期拟开展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2025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现进行市场调研,以便开展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民生一路卓林工业园对面,设计处理能力:雨季日处理量20000m³/d,旱季日处理量10000m³/d,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板框压滤机,每日产出含水率60%左右的污泥约3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共计365天,暂定处置总量为3(吨)x365(天)=1095(吨),以实际处置重量为准。
二、项目要求
1.处置需求
项目名称 | 含水率 | 服务期限 | 预估处置总量(吨) |
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2025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 ≤60% | 365天 | 1095 |
2.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稳定化处置与运输,污泥外运处置全过程需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内进行。
3.污泥处置场所能完全满足接纳采购人所产生污泥的需求,并具有为采购人进行污泥处置所需的人力、机械设备、赶赴现场时间等能力。
4.污泥运输车辆需满足道路运输要求(包括限高、限宽、限长、限重等)和污水资源化处理站装卸条件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污泥泄漏、臭气外溢等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
5.污泥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实际外运处置污泥的重量或者数量、时间等信息应与五联单上记载一致。
6.响应期: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采购人污泥外运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安排车辆进行污泥外运处置工作;如有加急要求,供应商应在6小时内完成车辆安排。
7.必须按照本项目需求内容、技术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报价。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单位(提供签约合同)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污泥处置相关的环评批复或环评报告(或主管部门环评豁免文件)、并提供位于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处置场所照片等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未拥有自有处置场所,则需提供与位于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处置场所签订的污泥处置服务合同。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1.报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5日。
2.报价方式: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需求,将《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2025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报价回函》填写好连同相关附件盖章后发扫描件到邮箱bapswzglb@163.com,报价文件及邮件主题格式为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2025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报价回函+单位名称。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7区创业二路111号宏发玺玥大厦2901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680446543
采购单位邮箱:bapswzglb@163.com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2025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报价回函
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