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照明、救援装备答疑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3

关于应急照明、救援装备答疑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PSJY2017148387

各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针对供应商的问题答疑及变更如下:

    一、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表》二、商务部分3.投标人资质(3)(4)的问题:

3

投标人资质

11

1、评审标准:

(1)提供由中国企业战略联盟部门颁发的《全国消费者放心满意品牌(产品)》得20%;

(2)提供由中国企业战略联盟部门颁发的《质量信得过产品》得20%;

(3)提供由中国企业战略联盟部门颁发的《全国警用行业十佳名优品牌》得30%;

(4)由广东省公安厅部门颁发的提供《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得30%

以上四项累加计分,满分100%。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问题:1.本项目采购物资并非“警用装备”,采购文件评分要求的《全国警用行业十佳名优品牌》不适用于本项目;2.本项目不涉及设计施工维修。采购文件评分要求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回复:本项目采购物资中有警用装备,采购文件评分要求的《全国警用行业十佳名优品牌》适用于本项目。提供《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这一项可删除。

3

投标人资质

11

1、评审标准:

(1)提供由中国企业战略联盟部门颁发的《全国消费者放心满意品牌(产品)》得30%;

(2)提供由中国企业战略联盟部门颁发的《质量信得过产品》得30%;

(3)提供由中国企业战略联盟部门颁发的《全国警用行业十佳名优品牌》得40%;

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满分100%。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