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2018-2020年度投资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修改为:
(1)具有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担投资并购项目法律服务业绩1项。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因执业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企业有关法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文件资料修改为:
(1)公司法人代表 (负责人) 证明书、法人(负责人)委托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良好的社会信誉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3)提供投标人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合同关键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