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0各潜在供应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658-18001B12496)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对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一条“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修改为:“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延期至:2018年10月17日17时30分。
3、其他内容不变。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8363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0760)88330182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邮编:5284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