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海关中途监管站码头港池清淤工程项目 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3湾仔海关中途监管站码头港池清淤工程项目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ZHGJ2018-367)
各投标供应商:
关于湾仔海关中途监管站码头港池清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条,现补充说明如下:
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有河或海疏浚工程经营范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企业营业执照上未能体现企业的经营范围,则须提供投标人在商事登记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若投标人持有与本项目标的相适应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资质涵盖的工程范畴包括清淤或疏浚工程,则视为其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资质涵盖的工程范畴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请知悉!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