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厂生活饮用水用纯碱(食用级、粉剂)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30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9年08月26日对长江水厂生活饮用水用纯碱(食用级、粉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19008B11101)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及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款“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行政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修改为:“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行政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同类意思表述的许可证)并附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品种明细:碳酸钠)(含同类意思表述)。”
2、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三款“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销售代理商,除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之外,须同时具备所投产品的销售授权书,其中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商公章)、销售授权书于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修改为:“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销售授权书及生产厂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提供生产厂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同类意思表述的许可证)并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品种明细:碳酸钠)(含同类意思表述)复印件,销售授权书于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3、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四款“投标人必须同时从事过 2 年以上有关生活饮用水用纯碱(食用级、粉剂)的生产或销售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销售记录须提供销售合同关键页证明)。”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同时从事过1年或以上有关生活饮用水用纯碱(食用级、粉剂)的生产或销售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销售记录须提供销售合同关键页证明)。”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同类意思表述的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品种明细:碳酸钠)(含同类意思表述)(销售代理商还需提交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销售记录(销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延期事项
1、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9年09月06日17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山市东区竹苑路银竹街23号
项目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231768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林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60-88383760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30182
网址:www.sztc.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