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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关于龙华区教育局职工食堂配餐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2019-09-30] 龙华区教育局职工食堂配餐项目中标公告

关于龙华区教育局职工食堂配餐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各供应商: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分表技术部分

3

服务便利性

15

评委评分

考察投标人送餐的及时性。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餐地址之间的直线距离进行评分:从近至远进行排序,距离最近得100%,依次每低一名减25%,最低不得分。

依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与配餐地址之间的直线距离(百度地图)截图进行说明。

现修改为:

3

服务便利性

15

评委评分

考察投标人送餐的及时性。以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餐地址之间的直线距离进行评分:从近至远进行排序,距离最近得100%,依次每低一名减25%,最低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测距地址必须是配餐加工地址。

证明文件:以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场所地址与招标人指定地址之间的直线距离(百度地图)截图(截图必须显示公里数,否则不得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