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12-1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变更、延期通知
[2019-12-1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变更、延期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2


应招标人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相关内容将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0658-19711A317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不动产交易代开单位发票配套服务项目

   

原公告网址:http://www.sztc.com/

   

一、变更内容

   

变更内容①:原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变更为“45万元/年”

   

变更内容②:原项目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按年度签订。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2年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前一年度服务经验收通过。以上条件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变更内容③:原项目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2.在乙方完成一年的服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2.在乙方完成半年的服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二、延期内容

   

延期内容①:原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6日9时00分”延期为“2019年12月18日9时00分”;

   

延期内容②:原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9 时30分”延期为“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

   

备注:本项目若发出多次变更通知,且就同一问题互相冲突或前后矛盾的,以发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联系人:胡工  聂工

   

联系电话:15328317510  1992879709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