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智慧城市二期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9年12月03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翠亨新区智慧城市二期建设项目(442000-201911-ch002-003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疑问答复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疑问答复及补充说明:
(一)疑问答复:
疑问1:招标书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五、关键附表>>商务评审表
投标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的评估要求,达到了中国电子产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布的云计算服务能力“增强级”认证;同时在公有云基础设施服务及私有云基础设施服务范围获得认证,得4分;满足其中一个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
问:云计算服务能力一级资质是优于增加级(二级)的,贵方是否认可具备云计算服务能力一级资质可以满足该评分项要求?
答:可以满足。本项评分内容澄清为:投标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的评估要求,达到了中国电子产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布的云计算服务能力“增强级”及以上认证;同时在公有云基础设施服务及私有云基础设施服务范围获得认证,得4分;满足其中一个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加盖牵头方公章),没有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如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应工作的确定资质等级。
疑问2:招标书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五、技术部分>>5.1技术条款响应表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
问:由于用户需求书内容较多,逐条响应太过繁琐。技术响应表是否可按照用户需求书中的需求清单的要求进行逐条应答?
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技术响应表可以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或按照用户需求书中的建设需求[需求清单及需求清单所配套的技术或功能要求(如有)]进行逐条响应,采购人验收的时候以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如果达不到验收条件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疑问3:第五部分 合同书>>十一、验收>>第二条 初验 试运行 终验
试运行:统试运行3个月,如系统试运行期间用户提交的问题、项目初验时遗留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甲方、乙方、项目监理三方确认系统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项目成果正式上线运行后,乙方通知甲方系统已准备就绪。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九、售后服务及项目管理要求——5、验收标准——5.3项目终验
项目初验后进入1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中标人需认真进行试运行日志记录。试运行期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或故障方可进行项目终验,若出现重大问题或故障,自问题或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进入1个月试运行期。
问:第十一章验收描述为初验合格后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但是在5.3的描述,项目终验部分描述为:初验后1个月的试运行;请确认试运行到底是1个月还是三个月?
答:初验合格后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期。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十一、验收的内容为准。
疑问4: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十、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暂定18个月。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九、售后服务及项目管理要求——4、实施计划——(一)项目合作期
合同签订后,项目相关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团队组建,制定项目整体计划,且按照计划在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进行项目的试运行工作。
问:第十章建设工期暂定为18个月,但是在实施计划里面描述为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交付,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总工期为11个月,二者存在较大出入,请贵公司澄清项目建设工期,感谢。
答:本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为18个月,包括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3个月的试运行期,剩余时间为预留优化的时间。
(二)澄清、补充说明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4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澄清为: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可以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名称或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均可。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11.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否。
澄清为: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是。投标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更换分包承担主体的,必须向采购人报备并获得采购人同意。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38376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5860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黄蔓丽 | 联系电话:0755-83710339 |
传真:0755-83197011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216室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760-89893693 |
传真:0760-89893600 | 邮编:528521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