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形象策划推广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3
送达范围:
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形象策划推广项目【项目编号:SZDL2019333057】各投标人。
通知内容:
一、 招标文件中的关键信息章节“综合评分法”原文内容:
3 | 综合实力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情况 | 5 | 投标人是广告业务、影视制作、文化活动策划范围,是互联网行业优质流量平台,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100分;投标人不具备相关资质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现修改为:
3 | 综合实力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情况 | 5 | 投标人是广告业务、影视制作、文化活动策划范围,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100分;投标人不具备相关资质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二、 在做出上述修改后如造成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三、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均无更改。
四、 请各位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
五、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联 系 人:练小青 电 话:1348040771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