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乡智慧停车系统管理项目系统平台、设备及伴随服务和合作公司合作方整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3

疑问1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中“七、报价要求”(招标文件P104)要求:(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投标人需审慎考虑向招标人提供道路停车泊位2020、2021和2022年管理服务的预期盈亏情况(特别是考虑各时期需投入的人力及对应考核的要求、各时期道路停车泊位收入目标要求和服务费与收入比例关系三方面。对中标人投入人力的要求,是招标人考核中标人履约服务的重要要求,同时招标人对收入目标的预测,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承诺项目收入一定能达到预测收入目标,投标人需结合自身运营经验自行评估中标后执行的风险),综合分析后,结合该预期盈亏,报送一个提供招标人所需全部系统平台、设备及伴随服务的总价,同时报送清单明细,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单价等,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请问:1、投标人是否需要向招标人提交提供道路停车泊位2020、2021和2022年管理服务的预期盈亏情况? 2、如需提供,招标文件未给出标准格式,以何种形式提供? 3、如需提供,该部分内容编制于投标文件哪部分?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道路停车泊位2020、2021和2022年管理服务的预期盈亏情况。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可自拟格式,自行编制。

 

疑问2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技术部分5.1技术条款响应表: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进行响应。

请问:1、技术条款响应表是否需要按照“用户需求书”的内容进行逐条响应? ——是否可以按照形式回复响应:“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内容无偏离项。”而不用在进行对应每一项进行逐条响应?

答: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1)“用户需求书” 第四点“项目技术要求”中第(五)点“功能需求” 中“城乡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2)“用户需求书” 第四点“项目技术要求”中第(五)点“功能需求”提及设备参数需要逐条响应“用户需求书”中的其它条款可以按照形式回复响应:“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内容无偏离项

 

 

 

 

 

招标人:中山市停车场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期: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