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龙岗区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绩效管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0-10-28] 关于“龙岗区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绩效管理采购”的澄清公告
[2020-11-06] 龙岗区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绩效管理采购中标公告

关于“龙岗区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绩效管理采购”的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58-20711A3102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绩效管理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本项目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潜在投标人以下质疑问题,现就问题进行澄清及答复:

质疑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与项目招标内容无关,为不合理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承揽业务范围为“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对运营单位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进行监管,为服务类项目,与设计业务完全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工作指引》要求“招标文件应充分体现采购需求,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合理设置项目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所以上述“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背上述规范条例。

回复1:本项目涉及龙岗区11个街道(坂田、布吉、南湾、吉华、平湖、横岗、园山、龙城、龙岗、宝龙、坪地)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绩效专业化管理,需要对全区的排水设施有专业化的认知、把控及布局,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在汛期需要提出针对淤积、突发事件的应急设计方案;且目前治水提质处于关键年,在“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管理提升年”阶段,治水提质管理面临技术要求,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结合龙岗区排水工作实际,目前仍处于建设阶段,在全区排水设施不断更新的情况下,为贯切落实“三分建、七分管”核心思想,做到建、维、管无缝衔接。需要中标单位对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工作提供专业建议,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需要排水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因此需要设置“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质疑2、评分表“企业资质情况”考察水务或市政类设计奖项情况以及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备案情况,上述考察内容均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无关,为不合理的评分标准。

《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工作指引》要求“招标文件应充分体现采购需求,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合理设置项目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对运营单位排水设施运营维护质量进行监管,为服务类项目,与设计、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无关,故上述评分标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背上述规范条例。

回复2:采纳修改建议。

(1)将原《评标表》第2大项技术部分第6条“获奖情况”评审内容:“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获得过水务或市政类设计奖项情况(非特定行政区域):……”修改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获得过水务或市政类奖项情况(非特定行政区域):1.具有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00%分,最高得100%分;2.具有省级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4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3.具有市级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以上三项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将原《评标表》第3大项综合实力部分第1条“企业资质情况”评分标准:“1、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情况,同时含①水利水电②市政公用工程③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④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备案的得25%分数,没有不得分(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公示信息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tzxm.gov.cn/);……”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能力评价甲级证书的得15%分数,乙级的得10%,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信用等级情况:AAA得25%分数,AA得10%分数,A级得5%分数,其他不得分(提供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查询截图);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定(CMA)证书的得25%分数,没有不得分;4、投标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5%分数,没有不得分;5、经区级或以上三防部门认定,投标人具有区级或以上三防抢险依托单位资格的得10%分数,没有不得分。以上五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数。

其他不变。

3、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岗区水务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1号

联系方式:林工 13723404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联系方式:0755-8352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朱工

电    话:13620958298  13509688513 0755-83521973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