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石岩粮食大院物业公开招租项目变更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8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石岩粮食大院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编号:GKZZ200470478),应招租方要求,现对招租文件作如下变更:

招租文件内容

原招租文件:

变更后:

第四章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第四条-第8点

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租赁房屋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解除基准时间点),乙方不能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乙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甲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乙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租赁房屋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解除基准时间点),乙方不能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租赁期间由乙方投入的装修赔偿、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乙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甲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乙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招租文件中关于该条款的描述,均已本次变更条款内容为准。

招租文件中其它条款不变。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