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1-05-28] 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澄清答疑通知
[2021-06-02] 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澄清答疑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58-21711A3033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1519日

二、更正信息

各投标人:

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招标编号:0658-21711A30330),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供应商来函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现根据采购人回复澄清答疑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设定,几乎零门槛(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等相关内容。在项目评分项中设置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A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二级(含二级)以上认证证书的相关要求及环保管家要求,以及在项目评分项设置项目运行管理团队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素质、同类业绩处理经验、运行经验等是基于项目安全运行、达标排放考虑。众所周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它有别于一般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质成分复杂,浓度高,难处理,是目前国内外较难处理的废水之一,况且项目最终达标排放执行标准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三标准,为考虑项目的运行安全及运行质量达标排放,适当设定评分项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目的是吸引国内具有丰富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行经验,技术力量较强的优质管理团队参与竞争,也是国内较常规、最常见、普遍采用的做法。

纵观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设置是科学的、合理的,相关评分因素、评分准则也是从事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特别是从事污水治理企业)所具备的基本条件。由于本项目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具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运行经验的团队更符合、也更适合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对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质疑问题1:投标人获得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资质、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及环保管家先行示范单位情况:(1)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A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二级(含二级)以上认证证书得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市级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服务规模为100t/d,根据国家相关环保类别,其属于小型水污染防治工程,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A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二级(含二级)以上,明显超过项目实际需求,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市级需要不相适应。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三级(含三级)以上认证证书的70%。

回复:该项原评分准则:“1、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A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二级(含二级)以上认证证书得70%;”现调整为:“1、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A级)以上资质证书或投标人具有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二级(含二级)以上认证证书得70%;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AA级(城市污水处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运营)(含AA级)以上资质证书得35%;”

质疑问题2:投标人获得中环联环保管家专家委员会或同等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保管家先行示范单位》的得30%;该项与合同履行无关,属歧视排他性条款,建议删除。

回复:该项目达标排放与周边环境息息相关,拥有环保方面的认可更能够选择出优秀企业参与渗滤液处理站运营,因此项评分与项目密切相关,故不做修改。

质疑问题3:招标文件商务需求8.4.2 付款方式: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按双方确认的每月进水计费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凭有效发票每月支付一次。根据现有项目情况,一般地区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一般为环保部门作为执法依据使用,不提供给第三方用于费用结算依据,且该报告时效性难以保证。建议修改为: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按双方确认的每月进水计费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凭有效发票每月支付一次。

回复:此项调整为: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按双方确认的每月进水计费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凭有效发票每月支付一次。。

质疑问题4:同类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有效业绩:②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业绩项目的未端排放执行标准必须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三标准;垃圾渗滤液执行标准,需按照不同生态区域或行政区域按当地要求调置,本项要求业绩必须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三标准,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且渗滤液处理标准主要与其配置的设备和工艺路线相关,本项目为运营项目,所有设备和工艺路线已确定,因此调定该评分条件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歧视排他性行款,建议修改为:②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业绩项目的未端排放执行标准必须最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③投标人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业绩项目的系统产水率大于或等于75%,月浓液产生率小于或等于25%,且出水达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市级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项或者中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为了保护投标人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公正公平,建议贵方充分审核我公司质疑事项,删除或修改上述歧视、排他性条款。

回复: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标准。同类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有效业绩评分准则调整为: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运营业绩必须大于或等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具体如下:①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运营业绩,处理量必须大于100吨/天的项目。②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业绩项目的未端排放执行标准必须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三标准;③投标人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业绩项目的系统产水率大于或等于75%,月浓液产生率小于或等于25%,且出水达标排放④项目运营服务获得《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服务)情况反馈表》评价结果为“合格”的,且必须与合同内容相匹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上述《①、②、③、④》四项条件的得100%,缺项均不得分。投标人渗滤液处理运营业绩必须是同类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业绩,类似于项目(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运营服务业绩均不得分。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及履约(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履约(服务)评价证明的必须为合同甲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质疑问题5: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除外)》:2、拟安排的机电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项: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或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省或市三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本项评分未包含市级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建议修改。

回复:此项调整为:拟安排的机电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

①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或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并同时具有 2 年(或)以上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维修维护经验的得10%;缺项均不得分;

②具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并同时具有 2 年(或)以上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维修维护经验的得3%;缺项均不得分;

质疑问题6: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除外):3、拟安排的环境监测取样员或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①具有省环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证书人员1人;具有住房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颁发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证书(环境监测取样员)人员1人;②具有 2 年(或)以上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维修维护经验的;③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二项内容条件,每人得10%;同一人最高得10%,本项最高得20%(缺一项条件均不得分);①环境技术监测人员和取样员其技术岗位证书可由多个部门核发,不应该限制其颁发单位;②环境监测取样员要求具有 2 年(或)以上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维修维护经验,环境监测取样为通用型工作,该项工作业绩设置明显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市级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歧视排他性条款,建议删除本项工作要紧要求。

回复:该项目运营质量的保证,取决于生化效果,反映项目日常生化效果,日常取样、监测及检测数据是项目质量效果及最终达标排放的根本保证,具有相对应工作经验、资格和技术更能胜任该项目,因此与项目密切相关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相对应的评分准则执行。

质疑问题7:拟安排的环境监测取样员或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①具有省环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证书人员1人;具有住房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颁发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证书(环境监测取样员)人员1人;垃圾渗滤液环境监测及取样工作属于通用型水质分析化验工作。该项评分标准要求具备特定部门颁发的特定名称证书,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化学分析或环境监测类技术人员均能完成此项工作,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具有化工分析、水质分析等相关证书人员2人。

回复:该项目运营质量的保证,取决于生化效果,反映项目日常生化效果,日常取样、监测及检测数据是项目质量效果及最终达标排放的根本保证,具有相对应工作经验、资格和技术更能胜任该项目,因此与项目密切相关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相对应的评分准则执行。

质疑问题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2、具备2年(或)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注《必须是同类项目垃圾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类似于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均不得分》;该评分标准限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且限定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将焚烧厂垃圾、餐厨垃圾等同类型行业排斥在外,属于限定特定业绩和证书来排斥潜在的投标人行为。建议修改为:1、具有注册市政、环保类工程师或市政、环保、化工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2、具备2年(或)以上垃圾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注《必须是同类项目垃圾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类似于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均不得分》。

回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具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与该项目运营要求更匹配,故此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相对应的评分准则执行。

3、澄清及更正日期:20215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市政事务中心

  址:龙岗区横坪路288号园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陈工、0755-28389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联系方式:王小姐   黄小姐 0755-83521951 13682515285  83521979  1353406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黄小姐

电 话:0755-83521951 13682515285  83521979  13534061788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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