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某部固定翼维修工具设备项目中标公告更正
发布日期:2021-12-09海警某部固定翼维修工具设备项目中标公告更正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固定翼维修工具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2021-JWHJYZ-W1031
3.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30
6.评审日期:2021年11月23日
7.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更正内容
原第一中标人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因故放弃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同意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东方宇航物资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北京东方宇航物资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0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海警某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助理/1730580778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福建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佩红、0580-8262888
传真:0580-8262888
电子信箱:413521659@qq.com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银行账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