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东部片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1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东部片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658-21005B11413)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

一、疑问及回复

疑问1:一、商务评审表中第3点相关资质证书第一点:1. 技标人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得 3 分;低于一级 的,得 2 分;无此资质的不得分;目前该资质证书国家已停用,如果继续使用该证书,证书的有效期是已经过期的,在此需要确认这个评审项是否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二、商务评审表中第3点相关资质证书,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资质证书发证机关是否是国家有关部门的才可以?

上述评审项已作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中的澄清部分。

 

二、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商务评审表/3、相关资质证书:1.技标人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得3分;低于一级的,得2分;无此资质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国家一级清洁卫生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得2分;低于一级的,得1分;无此资质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澄清修改为:3、相关获奖证书: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物业管理服务类(含同类意思相近描述)获奖证书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清洁卫生服务类(含同类意思相近描述)获奖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