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客运中心8楼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5
项目编号 |
0658-1700SZTC5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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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宝安客运中心8楼物业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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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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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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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7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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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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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前进路与西乡大道交汇处宝安客运中心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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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此物业用途为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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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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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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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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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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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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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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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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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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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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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起,月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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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包含在租金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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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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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除租金外,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水电费,水费6.8元/m3,电费1.5元/度。承租户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装修或安装前须与出租方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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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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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1.物业现处于简装状态,以物业中标后实际移交的状态为准。 2.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方案不得损害建筑物承重结构,不得凿拆现有墙体,不得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物业外观,且需符合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获得消防等部门审核通过。装修方案需经客运中心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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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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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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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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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7年07月25日到2017年08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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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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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4)资格条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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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伟琦、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yl@sztc.com、373113367@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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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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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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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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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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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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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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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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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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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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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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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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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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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租赁保证金:2个月的月租金 水电费保证金:1个月的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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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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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伟琦、李艳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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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5-22937711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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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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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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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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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