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口岸B交29号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3

项目编号

0658-1702SZTC5413

项目名称

罗湖口岸B交29号商铺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3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

出租资产面积

出租面积277.78㎡

出租资产用途

只作为餐厅用途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物业使用范围要求

只作为餐厅用途,竞价人物业使用范围必须符合该要求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天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出租期限

60个月。

免租期

不设装修免租期

招租底价

283.42元/㎡/月(含管理费)

补充说明

月租金64840元,月管理费13889元,综合月租金(月租金+月管理费)78729元、综合月租金单价(含管理费)283.42元/㎡,综合年租金944748元、综合年租金单价(含管理费)3401.07元/㎡。(说明:1、综合年月租金=年月租金+年月管理费。2、综合年月租金单价=综合年月租金/出租面积。3、以上数据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租金的递增

从租赁期的第三年开始,综合年月租金单价(含管理费)在上年度综合年月租金单价(含管理费)基础上每年递增  3  %。

水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其他要求

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内部结构不得改变,不得加盖建筑物。

2、承租方若装修不得改变现有消防设施如若必须改变现有消防设施需得到招租人的书面同意;若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不得使用煤气、天然气。

4、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前需先交清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交与招租人。

备注

深圳市罗湖口岸B交29号商铺系深圳市政府物业,后期如遇政府拆迁改造需要收回场地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要求任何补偿、赔偿。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7年10月23日到2017年11月03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工、秦工;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328728170@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7年11月03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条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综合月租金单价(含管理费)上涨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00)

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3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缴纳首年3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工、秦工

联系方式

0755-22937711或 0755-83500098/15013458091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