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通新田工业区E栋厂房一楼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3

项目编号

0658-1700SZTC5450

项目名称

寰通新田工业区E栋厂房一楼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项目包号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每月)

出租物业经营业态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

保证金

01

寰通新田工业区E栋厂房一楼

700㎡

(无房产证,有土地转让合同)

25元

用于办公、快递物流行业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或自然人。(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原件备查)

2、竞价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无从事污染、粉尘、爆炸、放射性、涉氨制冷和毒害行业的企业或自然人。

人民币26000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7年11 月3 日

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16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新樟路67号

出租资产用途

工业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但须经书面申请同意方可实施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出租期限

3年(含装修期)。

租金的递增幅度

从租赁物业起租日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4%。

免租期

物业管理费

空调费

水电费

须接受本工业区水电收费标准,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其他费用

卫生管理费200元/月。承租方承租期间所用的水电费、物业及设备维修费(建筑物主体维修除外)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备注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7年11 月3 日到 2017年 11月16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章春苹、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690731298@qq.com 、373113367@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7年 11月16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条件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贰万陆仠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16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需交纳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保证金、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水电费保证金。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章春苹、李艳军

联系方式

0755-83703961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备注

请竞价人缴纳标书费或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