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园艺园实业有限公司宝安区西乡街道朱坳园艺园工业园23栋4楼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4

项目编号

0658-1700SZTC5517

项目名称

深圳市园艺园实业有限公司宝安区西乡街道朱坳园艺园工业园23栋4楼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园艺园实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月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保证金

宝安区西乡街道朱坳园艺园工业园23栋4楼

1635㎡

20.5元

办公、仓库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机关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价人承诺经营范围不涉及特殊行业。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锂电池生产存储加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人民币10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北侧园艺园公司23栋

出租资产用途

厂房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物业产权状况

有产权证明文件(行政划拨)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需经物业方同意后简装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天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物业管理费

空调费

水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其他费用

综合管理费3100元/月(第三方收取)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其他要求

1、承租方须承诺负责该物业原租赁期限届满后的场地清退工作;

2、承租方类型必须符合该轻工厂房建筑设计承重要求,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规范。

备注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7年11月30日到2017年12月13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舒龙、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shul@sztc.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7年12月13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条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拾万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3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缴纳相当于首年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递交1个月的水电保证金。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舒工、李工

联系方式

0755-22913601或0755-83500994、13823791852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