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路华集团12区C栋3~4层办公室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8

项目编号

GKZZ180470077

项目名称

宝路华集团12区C栋3~4层办公室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

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

保证金

宝路华集团12区

C栋3~4层办公室

660

25.3

办公

1、竞价人须为具备良好承租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价人必须承诺信誉良好,无欠薪记录;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存在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如发现竞价人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权利。

16700

公告

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5月18日

截止时间

2018年5月31日

出租

资产

基本

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广深公路宝安交通运输局旁

出租资产用途

办公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

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

联合体竞租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出租期限

1年。

免租期

租金的递增

物业管理费

空调费

水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其他费用

除租金外,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装修、加装消防设备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

其他要求

1.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方案不得损害建筑物承重结构,不得凿拆现有墙体,不得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物业外观,且需符合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获得消防等部门审核通过。

2.其他要求详见竞价招租文件相关条款。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

审查

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5月18日到 2018年5月31日17:00前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竞价文件需提供的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杨裕增、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373113367@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

递交时间

2018年5月31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

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

竞价

须知

现场竞价

报名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参与现场竞价

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履约

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2个月租金数额((另缴约1个月水电费的水电保证金))

竞价

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元整(由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取)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5月31日17:00前

交易

机构

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裕增、李艳军

联系方式

0755-83500017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竞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