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铲湾辅建区04-02地块集装箱堆场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1项目编号 | GKZZ180370279 | ||||||
项目名称 | 大铲湾辅建区04-02地块集装箱堆场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 |||||||
项目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每月) | 经营业态 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保证金 | |
01 | 大铲湾辅建区04-02地块集装箱堆场 | 场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 | 10元/㎡/月 (不含场地管理费) | 仅用于集装箱堆场 | 1、竞价人须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含10年,自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打印件;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竞价人须有3 年及以上(自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集装箱堆场管理运营经验,单个管理场地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竞价人须具有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工厂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竞价人须具备与深圳集装箱码头提供码头内集装箱维修服务的合作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竞价人须具备世界5大冷藏箱机组(开利、大金、冷王、三菱、Star cool)中任意3家的服务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竞价人须具备至少5家全球知名班轮公司的合作协议(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竞价人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经营、信誉优良,近三年没有不良经营记录,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承诺书。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违反诚实经营不良记录、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竞价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 人民币90万元 |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 | |||||
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如挂牌期满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不改变招租条件情况下延长公告时间,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次(含2次)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大铲湾辅建区04-02地块 | |||||
出租资产用途 | 集装箱堆场(有土地证)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无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
出租期限 | 5年 | ||||||
租金的递增幅度 | 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 | ||||||
免租期 | 2个月 | ||||||
场地管理费 | 人民币0.5元/平米/月。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租金在当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 | ||||||
其他要求 | 场地的水、电、排污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 ||||||
备注 | 1、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在招租方没有因港区规划调整、经政府立项的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地块,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在租赁期限五年内,租赁合同期每满一年由招租方和承租方续签一年租赁合同。 2、场地管理费由承租方与深圳市大铲湾港区配套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三轮竞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8年07月11日到2018年07月24日 | |||||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 |||||||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17:00前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
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 1)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3)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1元的整数倍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缴纳以首年成交价计算的3个月场地租金 | |||||
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90万元 |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17:00前 | ||||||
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江伟琦、李艳军 | ||||||
联系方式 | 0755-22937711或0755-83500994 、13823791852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