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观澜食品大楼3号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2

项目编号

GKZZ180470343

项目名称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观澜食品大楼3号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保证金

观澜食品大楼3号

总面积1806.2㎡(建筑面积1170 .08㎡,配套空地面积636.12㎡)

13.5元/㎡/月

 综合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开办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竞价人及其法人或负责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价人及其法人或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为非污染、非易燃易爆等高危产业;竞价人噪音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竞价人为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行业。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人民币10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8月2日

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观澜街道桂澜社区食品大楼3号

出租资产用途

厂房、办公

出租资产现状

在租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物业产权状况

房产证(公9-001078)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承租人进行二次装修前必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费等所有费用均有承租人承担)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出租期限

5年(含装修期)

免租期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物业管理费

承租人自行承担

空调费

承租人自行承担

水电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其他费用

水费、电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一、合同期间,若因城市更新需要,该物业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需配合招租方清退。城市更新所赔偿的一切均属于招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

二、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如承租方私自转租、分租,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给招租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三、承租方负责整改物业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保障物业安全管理及使用。承租方必须接受招租方招租前所提出的安全隐患内容进行安全整改,满足消防安全使用功能并征得招租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物业的日常管理和公共卫生均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和卫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破坏物业现状条件;不得在租用物业内存放或经营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锂电池生产存储加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未经招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在租用的物业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物)。

六、如承租方竞价取得该物业的承租权,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从出租方完成清场且正式向承租方移交物业时算起。出租方将在招租确定中标方后40天内完成清场,如因原承租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出租方将启动诉讼程序进行清场。启动诉讼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无息退还,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七、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承租方需将物业完好交回招租方,室内装修除桌、 椅、电脑等可移动物品外,其余固定部分(含物业内的装修及附属设施)需无条件完好交还招租方,招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八、如新承租人为幼儿园,中选后在新学期初次招生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原幼儿园就读学生。

备注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8月2日到2018年8月15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工、舒工;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shul@sztc.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8年8月15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条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招租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租赁保证金(按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安全生产保证金(按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水电保证金(按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舒工、李工

联系方式

0755-83500017或0755-22913601、83500994、18165729017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