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设计院大厦A栋三至六楼公开招租公告
[2018-10-25] 设计院大厦A栋三至六楼公开招租变更公告

设计院大厦A栋三至六楼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2

项目编号

GKZZ180370365

项目名称

设计院大厦A栋三至六楼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总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项目包号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

元/㎡/月

经营业态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保证金

01

设计院大厦A栋三至六楼

2512.09

91

综合办公

(1)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合法经营。

(2)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他组织或个人资信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复印件,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与招租人发生费用拖欠(租金、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单位或个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竞投。

33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5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罗湖区深南东路1108号(深南东路与清平路交汇处)

出租资产用途

整体招租,场地用途为办公、综合

出租资产现状

经营酒店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精装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新租户允许进行二次装修,原租户若续租不允许。

租金的递增

从第2个租赁年度起,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逐年递增5%。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

1个月(若原租户续租则无免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一月一付。第一月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从第二月起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其他费用

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等相关所有费用应按月结算。

备注

本项目建筑物消防报建或验收等相关资料以建筑许可证为准,认可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各项数据、资料及建筑物现状。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10月12日到201810月25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陈枫阳、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yicfy@163.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1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条件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招租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7:00前

租赁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承租人须按照合同要求,缴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水电费押金75000元。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枫阳、李艳军

联系方式

0755-22964237、83500994、18520448834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