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A1-01、A1-04、A1-05公开招租公告
[2018-11-21]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A1-01、A1-04、A1-05公开招租项目招租文件补疑一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A1-01、A1-04、A1-05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9

 

项目编号

GKZZ180470339

项目名称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A1-01、A1-04、A1-05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宝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

保证金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A1-01、A1-04、A1-05

共计689.39㎡

(其中A1-01为296.39㎡、A1-04为181.27㎡、A1-05为211.73㎡)

280

银行业

1、竞租人须为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原件备查。)

2、竞租人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总公司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竞价人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经营、信誉优良,近三年没有不良经营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承诺书。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违反诚实经营不良记录、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竞价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29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30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宝安中心区宝兴路与海秀路交汇处

出租资产用途

商业

出租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毛坯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承租户须经我司允许并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装修许可,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户承担。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

出租期限

5年(装修期免租)

租金的递增

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每满12 个月递增5%。

免租期

2个月(免租期内仅免租金)

综合物业管理费(含空调费)

36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

其他费用

详见第二章附件一

备注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11月19日到2018年11月30日17:00前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工、李工;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yicfy@163.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8年11月30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1)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3)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竞价增幅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所含商铺必须同时递增)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履约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两个月租金的数额。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30日17:00前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李工

联系方式

0755-22964237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