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坂田49号厂房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1
项目编号 |
0658-1602SZTC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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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通产丽星坂田49号厂房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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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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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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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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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7年1月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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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大道(南)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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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厂房、仓库、宿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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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类型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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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存在多位次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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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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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根据出租人与原承租人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招标中,在同等条件下(即原租户综合得分最高且与其他竞标人并列的情形),原租户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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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允许(但承租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即不得将承租资产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人,却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人原决策机构审议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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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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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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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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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2年。但若签约后,出租资产因规划、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或出租人启动旧改(城市更新)等需要,则出租期限自承租人接到我司旧改(城市更新)通知之日起终止,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条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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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幅度 |
租金每年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年租金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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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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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承租人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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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承租人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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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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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于每月15日前向出租人支付当月全额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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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承租人在承租后支付除以上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燃气费、停车费、有线电视费及电话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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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双方有其他约定,将会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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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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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标的条件 |
购买了竞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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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标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1日 到 2017年1月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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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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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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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工、秦工;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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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标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标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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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标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标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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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7年1月4 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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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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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竞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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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标须知 |
现场竞标条件 |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标邀请书》 2) 于竞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标(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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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标开始时间 |
详见《竞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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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增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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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标开始地点 |
详见《竞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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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标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标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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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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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截止时间 |
2017年1月4 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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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出租人可向承租人收取3个月租金现金且承租人需开具金额为600万元、有效期为30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租赁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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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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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工、秦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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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5-22937711或 0755-83500098、15013458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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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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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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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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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