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宝安区宝城七十二区2#厂房1-6层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6-12-26
项目编号 |
0658-1600SZTC5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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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宝安区宝城七十二区2#厂房1-6层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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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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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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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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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7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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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七十二区群辉路1号(金威啤酒厂斜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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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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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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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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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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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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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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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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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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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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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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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第一年按中标价,第二年按中标价递增3%,第三年按第二年递增3%。(租金每年递增不含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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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已包含在招租底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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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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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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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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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变压器、电梯等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有关约定:承租方因生产需要额外增加用电容量,可通过出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承担用电增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承租方经营原因需要更换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目前有1部3000KG货梯,1台630KVA箱变与1号综合楼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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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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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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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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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2016年12月26日到 2017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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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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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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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伟琦、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yl@sztc.com、373113367@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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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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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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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7年1月9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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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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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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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2)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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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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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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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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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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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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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截止时间 |
2017年1月9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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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缴纳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 水电费保证金:1个月租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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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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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伟琦、李艳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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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55-22937711或 0755-83500994(1382379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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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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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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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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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