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综合站场项目场地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7

项目编号

0658-1700SZTC5166

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交综合站场项目场地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项目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每月)

经营业态

限定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保证金

01

新能源公交综合站场项目场地

占地面积约15000㎡(以现场甲方实测为准)

12元

(不含管理费1元/㎡/月)

仅用于为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辆提供带桩带站充电服务及停车综合管理服务的公交场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2、竞价人须为深圳市发改委备案的充电设施运营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竞价人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经营、信誉优良,近三年没有不良经营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违反诚实经营不良记录或竞价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人民币20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7年4月27日

截止时间

2017年5月11日。如挂牌期满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不改变招租条件情况下延长公告时间,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次(含2次)。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大铲湾港区三期围堰A

出租资产用途

有海域使用权证

出租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竞价文件有效期

90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出租期限

5年(含免租期)

租金的递增幅度

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

免租期

两个月

物业管理费

场地管理费:1元/平米/月

水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租金在当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

其他要求

场地的水、电、排污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备注

土地状况多为未出租毛地,未三通一平,由承租方接驳水电。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价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竞价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7年4月27 日 到 2017年5月11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4)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证明资料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江伟琦、李艳军;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122508056@qq.com/373113367@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7年5月11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现场竞价须知

现场竞价报名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详见《竞价邀请书》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详见《竞价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履约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中标价计算的3个月场地租金

竞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20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5月11日17:00前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伟琦、李艳军

联系方式

0755-22937711或0755-83500994 、13823791852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行为严格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或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