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花园安置房小区独栋商业楼招商租赁项目 (第三次)(项目编号: 0658-21005J10094)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3项目编号 | 0658-21005J10094 | |||
项目名称 | 五联花园安置房小区独栋商业楼招商租赁项目(第三次) | |||
招租人 | 南昌金开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五联花园独栋商业楼位于经开区五联花园安置房小区西侧(英雄大道与曰修路交汇处) | ||
出租资产面积 | A区 | |||
序号 | 面积(㎡) | |||
1层 | 1860㎡ | |||
2层 | 1900㎡ | |||
3层 | 1800㎡ | |||
自营面积不得少于60%,否则没收租赁保证金。 | ||||
招租底价 | 7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标准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0%元/㎡/月,免租期后按当年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 |||
物业管理费 | 按2元/㎡/月收取,装修免租期正常收取。每三个月缴纳一次。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以物业收取标准计取)。 | |||
租金支付方式 | 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内装修费用无任何形式补贴,物业费正常缴纳。免租期满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采取先预缴再使用原则,预缴租金在租金产生当日前15个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放假前一个工作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 |||
出租期限 | “8+2”年签约模式。如在8年租赁期内,对该物业打造及商业氛围未达到招租人要求,且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公告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招租人可在租赁期8年结束后,终止该租赁合同,并重新招募新的承租方。 | |||
经营方式 | 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
经营业态限定 | 承租方需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必须能够引进至少一家商业银行入驻及至少引进一家全市、全省高端品牌连锁商业机构(具体要求为经营数量不少于三处,业态范围为超市、休闲足浴、KTV等民生需要或休闲服务型业态),否则将视为违约,该租赁合同将自动解除并将全额扣罚租赁保证金,经营业态须向招商人报备,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经营;且须按招租人要求统一店招。要求成交人的自营面积不得低于60%,自营及招商活动需要在签订合同后 3 年内按照上述要求全部完成。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进行任何赔偿。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毛坯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租赁保证金 | 按第10年最后三个月租金金额缴纳 | |||
竞价人资格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竞价人公章。)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承诺函加盖公章,见附件六) (三) 竞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竞价人公章,见附件六) (四) 竞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从成立时间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同时期内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竞价人公章,见附件六。) (五)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个体户及联合体竞价。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非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时间 | 2021年 8 月 16 日至2021年 8 月 24 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方式 | 竞价人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名。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 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 8 月 25 日17:00(北京时间) |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第二会议室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 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四章 | |||
竞价文件 有效期 | 90天 | |||
资格审查文件数量 | 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提交正本1份及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2021年 8 月 26 日17:0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金额 (人民币 元) | 人民币5万元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年 8 月 27 日9:30(北京时间) |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 条件 |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
地址 | 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298号万豪城2栋A座20楼 | |||
联系人 | 宋显松 | |||
联系方式 | 15083821763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南昌丰和支行 | |||
开户账号 | 36001050250052500944 | |||
竞价保证金 | 1、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竞价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2、竞价保证金到账确认联系人:方谱燕,联系电话:15083817970 | |||
公告网址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www.szt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特别说明 | 1、竞价人成交后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15天内与招租人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且租赁保证金及首次三个月物业费在签订合同当日内一次性交清,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扣除其竞价保证金。 2、租赁期内成交人店铺店招由成交人自行制作、安装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同时成交人店铺的店招(材质、灯箱的规格、样式标准、主背板等)须按招租人要求且经过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安装,如未按招租人要求,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