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粮食公司统建楼一至五层物业整体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8项目编号 | GKZZ210470251 | |
项目名称 | 石岩粮食公司统建楼一至五层物业整体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宝安石岩粮食有限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1年12月7日 |
截止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中心区54号统建楼1单元 |
出租资产面积 | 699.94㎡ | |
招租底价 | 人民币26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月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12个月递增3%。 | |
物业管理费 | 由承租方承担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空调费 | 由承租方承担 | |
其他费用 | 房屋租赁管理费由承租方负责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支付。 | |
出租期限 | 5年(含3个月免租期) | |
免租期 | 3个月 | |
经营业态限定 | 综合(商业及住宅) | |
出租资产用途 | 综合(商业及住宅) | |
产权状况 | 行政划拔证明 | |
出租资产现状 | 1-2层在租、3-5层空置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1-2层简装、3-5层毛坯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租赁保证金 | 承租方需缴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的水电保证金及人民币3万元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 | |
履约条件 | 详见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
其他要求 | 1. 如承租方需装修或更新改造,在取得招租方同意并经政府审批通过后,需向招租方支付装修押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装修押金的返还条件: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招租方提出的在投入使用前应整改的各项隐患,承租方将工程验收图纸、验收报告等所有工程验收资料交付给招租方,自招租方收到承租方返还押金申请15个工作日内,招租方依照约定扣除有关款项后将剩余装修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2. 现租赁房屋存在如下的安全隐患,双方同意,整改由承租人负责,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⑴消防方面:1楼商铺阁楼需配备灭火器和烟感器。 ⑵其他方面:①1、2楼电源线电气线路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老化现象,新承租户需按照规范要求对1、2楼电气线路重新敷设、安装。②商铺一楼旋转楼梯扶手部分位置断裂,需由新承租户拆除。 3. 承租方需在中标之日起3日内交纳人民币30000元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承租方负责上述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或投入使用前全部整改(含楼梯拆除)完成,经招租方验收合格后,承租方方可使用租赁房屋;如承租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或未整改,招租方有权代为直接履行整改,并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整改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继续承担。剩余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自合同期满、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4. 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招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招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招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 |
竞价人资格 要求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型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承诺为经济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的企业或自然人。本条由招租人负责审核; 3、竞价人须承诺信誉良好,无欠租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企业必须制定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生产和实际经营必须超过三年以上;证照齐全。如为生产经营涉及特殊行业或须特批的行业,须向招租方书面申请经招租方同意后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齐全证照,不得擅自和非法经营。本条由招租人负责审核; 4、竞价人承诺生产和经营必须是:①严禁《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规定的B、C类行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物品、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高危行业进入物业;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⑥非汽车生产或维修等影响环境的行业;⑦非其它低端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已被列入宝安粮食有限公司租赁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招租。本条由招租人负责审核; |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 2、提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和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其在报名单位的劳动合同; 3、提供近三年的合法生产经营业绩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权属证明(若是自有物业); 4、提供相关承诺函。 | |
二、自然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手印): 1、提供深圳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深圳居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他人办理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相关信息以报名时网站查验为准; 3、提供经营人(如经营者或法人)与报名人相符的营业执照,以及近三年的合法生产经营业绩、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权属证明(若是自有物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和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其在报名人所在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4、提供相关承诺函。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价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
招租方式 | 电子竞价 | |
竞价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 |
报名方式 | 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www.sztc.com/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联系电话:400-616-6620。 | |
1、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点击菜单栏“我要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缴纳报名费用,并在报名登记表中上传转账凭证;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
报名所需资料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报名费用 (售后不退) | 人民币200元/份 | |
资格审查 须知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网址: http://new.sztc.com 现场递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619公共资源交易部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详见招租公告/竞价人资格要求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五章及《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流程》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竞价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金额(人民币 元) | 人民币28000元 | |
竞价须知 | 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竞价的条件 | 1、购买招租文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于规定的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2区9栋B4座6楼619 | |
联系人 | 袁敏、祝希宁、江伟琦 | |
联系方式 | 0755-83500937(15827408643)或15945957301或 0755-83710326(15827408643) | |
邮箱地址 | 807436597@qq.com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提醒 | 请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招租文件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 |
网址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http://www.sztc.com/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s://www.szygcg.cn/zzpt-web | |
微信公众号 | 深国招国资招租平台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2020】99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